徵才機關 | 嘉義縣朴子市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20-01-08~2020-01-16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並經銓敘審定有案,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本職缺係工作內容為承辦土木工程、建築工程、水利工程等相關業務,宜具有相關學經歷或經前述職系國家考試合格之資格者為宜,請審慎考量後再參加徵才遴選。 |
工作項目 | 辦理經建行政業務及上級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朴子市四維路一段55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最近五年獎懲令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經英文檢定通過者請附及格證書影本。 (二)請於109年1月30日前掛號郵寄嘉義縣朴子市四維路一段551號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工務課課員」。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請勿寄送。未獲通知面試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洽詢電話:(05)3795102轉1902鍾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