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09~2021-04-16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專)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5.具備教育訓練業務推動、系統功能維運經驗或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外語檢定資格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實體班期訓練專案規劃與執行。 2.實體班期訓練學員意見處理、滿意度調查分析及文書研考等業務。 3.實體課程系統功能維運。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
聯絡E-Mail | pstc-lihuei@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於110年4月16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進行線上應徵(請勿寄送紙本)。 二、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者將不另行通知,洽詢電話:02-29320212轉550黃組長(業務相關)或330 梁立慧(徵才相關)。 三、本職缺錄取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候補1~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