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1-04-14

徵才機關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三等22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4-08~2021-04-14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二、具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有關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之情事。
工作項目 1.檔案管理業務
2.勞工事務管理(勞工差勤、勞健保事項、勞工權益、福祉等)
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臺中市大甲區民權路5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次職缺如有意願者請將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請註記僅供應徵使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相關經歷證明(無則免付)及簡歷報名表(內含照片,日夜間連絡電話,自傳至少300字,請簡要自述後經本人簽章),簡歷報名表請於本所網站(https://www.dajia.taichung.gov.tw/)機關徵才附件下載處自行下載使用),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14日(三)止(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臺中市大甲區公所人事室收(437007臺中市大甲區民權路52號),聯絡電話:04-26872101分機411,信封上請加註「應徵約僱人員(秘書室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二、報名人員經本所資格審查符合擇優錄取,本所亦得視情形擇優辦理面試。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聯絡電話:04-26872101分機411蔡小姐;工作問題請洽04-26872101#分機120鄭先生。

其他:
1.僱用期間:自110年5月3日起至 110年11月30日止。請假人員請假期滿或銷假上班之前一日,本約僱人員應即離職,當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僱用期間報酬:每月⽀給報酬約新台幣27,434元 (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等自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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