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國父紀念館 徵求 聘用演出督導員~2021-12-08

徵才機關 國立國父紀念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聘用6等280薪點-376薪點(折合新臺幣34,916至46,887元)
職稱 聘用演出督導員
職系
名額 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11-29~2021-12-08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電子、電機、電視廣播或戲劇等相關系、所畢業。
2.具備2年以上(含)劇場工作經驗或修得劇場技術相關課程10學分以上。
工作項目 1.節目演出流程品質督導及裝拆臺人員作業及器具搭設安全維護事項。
2.大會堂舞臺、演員化妝室之設施管理維護與使用督導。
3.聯繫演出單位召開演出協調會議。
4.大會堂演出之表演設備相關維護、管理及操作事項。
5.大會堂表演與附屬設施修繕暨工程執行彙辦。
6.規劃表演空間設計、創新自(合)辦節目演出。
7.大會堂節目加班輪值暨配合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國父紀念館(臺北市仁愛路4段50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自傳等。)、身分證正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最高學歷證明(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需提供經我國駐外管處查驗之文件)、專業證照及2年以上(含)劇場工作經驗或修得劇場技術相關課程10學分以上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0年12月8日前寄達110054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劇場管理組聘用演出督導員及應徵者姓名和白天聯絡電話】;一律通訊報名不接受親自報名,逾期或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2.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僞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談,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項徵選由本館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
5.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626陳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691陳先生。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