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徵求 環境技術師~2021-08-20

徵才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環境技術師
職系
名額 1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8-13~2021-08-20
資格條件 (一)學經歷專長: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環保相關博士學位者。
2、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環保、化學、毒(藥)理學、資訊工程、土木工程、工業工程、公共衛生等相關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3、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環保、化學、毒(藥)理學、資訊工程、土木工程、工業工程、公共衛生等相關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
(二)具環保稽查採樣或環境檢測等相關經歷者優先考慮。
(三)「身心障礙者」或「原住民族」得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檢測技術之開發。
(二)化學物質採樣之規劃及執行。
(三)化學物質之有機與無機檢測。
(四)其他有關化學物質之檢測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3段260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聯絡E-Mail smshen@e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備資料: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證明。
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英檢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
4、甄選簡歷冊(紙本應徵者,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首頁www.tcsb.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線上應徵者由系統自動產製)。
(二)線上應徵:請於110年8月20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首頁www.tcsb.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簡要自我介紹。
(三)紙本應徵:請同上開截止日前備妥(一)應備資料之影本,於110年8月20日前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132巷35弄1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評估管理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單位、職務職稱(評估管理組特約環境技術師)及日、夜與行動電話,另甄選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寄至評估管理組承辦人員公務信箱smshen@epa.gov.tw,郵件標題請註明「○○○(姓名)-評估管理組-特約環境技術師」;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本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6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聯絡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評估管理組沈小姐,聯絡電話:(02)23257399#5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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