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1-08-30~2021-09-03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並具有以下資格條件者: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持有證明文件;二、具基本文書處理及資訊處理能力,電腦中文打字能力每分鐘30字以上;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者;四、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得優先考量擇優錄取。 |
工作項目 | 一、文書及行政相關事項之處理。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2段24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備文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並請註明「影本資料與正本無訛」暨簽章):(一)報名表1份(自本署網站下載);(二)簡歷自傳1份;(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四)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五)相關專長證明或檢定合格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六) 身心障礙者手冊影本(無則免附);(七)切結書。二、一律採通信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書記官職務代理」等字樣,逕以掛號(郵戳為憑)寄至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2段240號人事室收。請註明手機號碼及聯絡時間,擇優通知甄選,備取候用期限2個月,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三、本職缺以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計酬,每月薪資約34,916元(須另扣勞健保費),僱用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