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統計人員(非主辦)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統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3-18~2021-04-06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畢業,具高考或相當等級統計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且具本職務職等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非主計職系之現職公務人員,除應具有擬任職務之任用資格外,並應具下列條件之一: (1)曾任主計人員(包含占機關缺派在主計機構服務之人員)。 (2)大學以上學校統計、會計學科系畢業或經統計、會計類科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最近10年內修習統計學、會計學或其他相關學科20學分以上,並修習電腦相關學科60小時以上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統計業務相關工作。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2號3樓。(靠近捷運小南門站) |
聯絡E-Mail | bas404@dgba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報名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之「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需含簡要自述及照片),如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洽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 2.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調閱履歷資料,並上傳下列資料(無則免附): (1)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 (2)eBAS全國主計網「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下載之個人訓練認證紀錄。 (3)其他證明文件影本(如學科學分證明、外語檢定合格證明等)。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4.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如有疑義,請電洽02-23803646國勢普查處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