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21-03-16~2021-03-19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並具該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法制相關業務與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 |
聯絡E-Mail | cyhgc510@mail.cy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所調閱。 (二)至個人資料服務網站(MyData)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維護及上傳最近照片)。 (三)請將以下資料以PDF電子檔格式完整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最新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獎懲相關資料,如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四)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備取人員有效期限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翌日起算,接洽電話(05)2262101分機271蕭小姐。 (五)甄選方式:由本所審查資歷,業務單位得擇優通知面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