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基隆市家庭教育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四等25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佐理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1-12-20~2021-12-27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家庭教育宣導計畫及學校家庭教育計畫、評鑑(含輔導團)。 2、承辦家庭教育活動之採訪通知單、新聞稿撰寫及媒體平台傳送窗口。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157號1樓。 |
聯絡E-Mail | person@mail.kl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送資格文件: 1、填妥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1份(可至本中心網站下載)並黏貼最近3個月以內之正面1吋半身脫帽照片1張。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一份,並經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簽名或蓋章。 二、受理期限及方式: 於110年12月27日前逕寄「20241基隆市信一路181號3樓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或於110年12月 27日前e-mail至person@mail.klcg.gov.tw並請來電確認收件,信封或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家庭教育中心佐理員職代約僱人員」職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酌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日之翌日起算。 四、工作待遇:本職缺為職務代理性質之約僱人員,月酬為約僱四等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1,175元);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一般行政科增額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時無條件解僱。 五、洽詢電話:02-24224170轉316蕭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