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徵求 科員~2020-02-07

徵才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1-21~2020-02-07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考試及格並符合綜合行政或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具備衛生、社福、勞工、公共行政、教育、文化、農業、企管等相關系所學歷或相關工作經驗。
三、工作態度佳,具團隊合作能力、政策規劃及研究發展能力,並能配合需要調整工作內容者。
四、具備外語溝通協調能力及數據分析能力者尤佳。(請檢附外語能力相關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一、社會發展重點領域相關法案、政策、計畫之研析及審議。
二、社會發展關鍵議題之蒐集與研析。
三、開放政府政策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工作地址 臺北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6樓(國家發展委員會社會發展處)
聯絡E-Mail ccw0901@nd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期限:自即日起至109年2月7日止。
二、現職人員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畢業證書、外語能力證明等相關文件等上傳至該系統。
三、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畢業證書、外語能力證明等相關文件等資料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100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4樓國家發展委員會人事室張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社會發展處科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及筆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五、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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