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警察人員 |
官職等 | 警佐三階至警佐一階 |
職稱 | 隊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7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0-11-26~2020-11-30 |
資格條件 | 一、 具警察官任用資格之人員(消防警察類科)。 二、 警專(校)畢業或訓練及格。 三、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格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 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格。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 五、 最近五年內考績未曾列丙等且最近三年考績一年以上列甲等。(服務未滿五年者,最近五年內考績不得列丙等) 六、 最近五年內未曾記一大過以上之處分。 七、 最近五年內未曾因品操遭受記過一次以上之處分。 八、 最近五年內未曾受懲戒處分。 九、 最近五年內除因公涉案外,未曾因案停職、受刑之宣告或涉嫌刑事案件經提起公訴。 十、 不得有公務員服務法所定不為一定行為之素行不良紀錄。 |
工作項目 | 有關災害預防、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等消防勤、業務工作。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 |
聯絡E-Mail | saty999@ptfire.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 報名文件: 一、 公務人員現職派令。 二、 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三、 最近一年考績通知書。 四、 本局外勤職缺資格檢核表、應徵外勤職缺品性調查表(請至本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附加檔案填妥)。 五、 公私立醫院開具「目前身心狀況良好且無任何精神疾病」證明。 ◎ 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109年11月26日至109年11月30日止。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登錄本局職缺應徵報名,報名文件於系統上以附件併同上傳。 三、資格條件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本局體技能測驗及面試,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若干名;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且不退件,報名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 聯絡電話:人事室 紀科員 (08)7662911轉6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