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0-11-30~2020-12-04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工作項目 | 1.辦理青年志工業務。 2.辦理青年公共議題推廣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 |
聯絡E-Mail | 10026169@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須附照片、自傳且親自簽名)、最高學歷證書證明影本,於109年12月04日前送達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人事室「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信封請註明「應徵公共參與科約僱職務代理人」),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面試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網站(網址http://youth.tycg.gov.tw/),請逕自上網查詢;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須退回相關履歷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3、約僱時間: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公務人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約至110年10月中下旬),若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4、薪酬: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4,916元) 5、正取1名,另視成績擇優備取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6、聯絡電話:03-4225205#2001人事室楊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