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徵求 課員~2018-08-17

徵才機關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9-金門縣
有效期間 2018-08-10~2018-08-17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者,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有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情形。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不得任用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4.無限制轉調情形。
工作項目 一、辦理民政課課員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金門縣烈嶼鄉林湖村西路6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請填寫資績表、評分表,請至本所網站下載(網址:lieyu.kinmen.gov.tw ;首頁/徵才/課員徵才相關表件下載),並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新派令、最近一張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102年-106年)、獎懲令(102.7.1-107.7.31)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以A4紙張雙面列印並依序夾訂整齊,勿裝訂),於107年8月17日下班前寄達「金門縣烈嶼鄉林湖村西路60號—烈嶼鄉公所人事室」(郵戳為憑),自行送件者,逕送人事室。(請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手機及通信地址)
聯絡電話:(082)364509 莊先生

甄選方式:
(一)資歷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來所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相關檔案:資績表、評分表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