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徵求 組員~2019-09-12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組員
職系 原住民族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9-09-09~2019-09-12
資格條件 (一) 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 大學以上學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原住民族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三) 歡迎具原住民族身分者或身心障礙證明者報名。
工作項目 (一) 國中小原住民學生學校營養午餐補助、食物銀行、55歲以上原住民假牙裝置補助、原住民中低收入戶租屋補助等相關事項。
(二) 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補助、職業駕照補助等相關事項。
(三) 108年度平埔族群聚落活力計畫、和平區自治經費等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情形請洽陳組長04-22289111分機50101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
聯絡E-Mail m00749@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報名方式:本職缺採書面及線上應徵雙軌進行,應徵者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 書面應徵部分:請於108年9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具下列資料(以A4規格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以掛號郵寄42041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 人事管理員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組員職務」。
1.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黏貼照片及填寫自傳與簽章)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 現職派令影本
5. 銓敘部最近一次銓審函影本
6.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 原住民族請附戶籍謄本,身心障礙人員請附證明
(三) 線上應徵部分: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本會取得履歷資料。

※其他:
(一) 由本會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甄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郵資足額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
(二) 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會電話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亦得予從缺。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上開影本如有偽造、變造證件或虛偽證明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四)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0031呂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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