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 徵求 三等書記官~2019-05-10

徵才機關 最高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司法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三等書記官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擇優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5-01~2019-05-10
資格條件 (一)具書記官資格,大學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不以現職人員為限(現職或非現職人員,以報名時為準),擇優遴選。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定不得應考等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法院書記官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最高法院(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1段6號)
聯絡E-Mail shan9703@judicial.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案簡章及報名表等資料,請逕至司法院或本院網站之徵人啟事下載,網址如下: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本院網址:http://tps.judicial.gov.tw/;連絡電話:02-23141160分機6862,人事室吳科員。 二、報名時應繳交證件(文件請使用A4紙張影印,並以迴紋針夾齊;應繳資料證件如有缺漏,視為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 (一) 報名表1份(請自行下載列印填妥、簽章並貼妥照片)。 (二) 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 1份(應含考試及格類科、最近5年考績、獎懲、個人簡要自述、工作經歷等)。 (三)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 (四)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1份。 (五)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六)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無則免附)。 (七)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各1份。 (八) 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1份。 (九)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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