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簡任第11職等 |
職稱 | 處長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1-10~2019-01-24 |
資格條件 | (一)具簡任第11職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或具簡派第11職等土木工程職系派用資格之現職派用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公共工程營建管理3年以上主管實務經驗(具捷運工程實務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主辦捷運工程計畫時程管制、預算管控、招標策略之研訂、工程施工作業管制、工程研考及風險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指揮監督所屬及文稿審核。 (三)主持或出席業務有關會議。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3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遴選方式: (一)初審符合資格者由本局擇期通知面試,並於遴薦會議面試,通過者送市長室會議決選。 (二)面試重點以著重政策規劃與執行能力、能將抽象政策目標化為具體可行行動方案,並觀察候選人未來之發展潛能,以及在資源有限之情況下,能有最大產能之管理能力等面向能力為主。 (三)面試含自我介紹(3分鐘)及遴薦會議成員詢答,每人10-15分鐘。 二、應繳附文件及聯絡方式:(相關附表請至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網頁活動看版下載) (一)應徵人員簡歷表(如附表1),另應檢附資料如下:請以A4直式規格紙張印製影本,並依序裝訂: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5、公務人員完整履歷表(含相片、學經歷、考試資格、外國語文、訓練及進修、經歷及現職、500字自傳)。 (二)工作成效表及工作計畫表(如附表2、3),並檢附相關證明資料。 (三)報名收件截止時間至108年1月24日(星期四),前開文件請依限寄送(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局人事室蕭小姐收,地址:10448臺北市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聯絡電話:02-25215550轉8599,信封請註明「應徵第一區工程處處長」字樣(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不符資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