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 徵求 工務員~2018-06-25

徵才機關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工務員
職系 建築工程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6-11~2018-06-25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考以上或相當考試建築工程、土木工程、都市計畫技術職系等相關類科及格之公務人員。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具建築、土木、營建工程、營建管理、都市計畫、都市設計相關研究所碩士以上學位者更佳。
三、具有辦理建築管理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建築管理(建築許可、施工管理、使用管理、公寓大廈)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建築管理臨時交辦事項。
三、該職缺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情形,將隨同業務移撥至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屆時並以調整後情形為準。
工作地址 10556臺北市八德路2段342號
聯絡E-Mail minhua@cpa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敘部審定函、考績通知書、工作經歷或證照等證件影本,於107年6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營建署人事室(請註明應徵職務:建築管理組工務員職務),聯絡電話:(02)8771-2422陳小姐或業務單位(02)8771-2793劉先生。
二、相關履歷表及具結書,請至本署最新消息公開徵才應徵本署職缺人員填寫表格下載區下載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1070&Itemid=58
三、本職缺應徵人員可將履歷表email至(coverletter@cpami.gov.tw)信箱,另啟用應徵人員調閱簡歷功能,請應徵人員於107年6月25日前至(https//:ecpa.dgpa.gov.tw)人事服務網以自然人憑證登入『DK.簡歷工作內容登錄及授權』,設定開放授權本署調閱個人簡歷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於一個月內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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