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外埔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社會課辦事員列107年特考職缺職務代理人)~2018-06-08

徵才機關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三等(22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社會課辦事員列107年特考職缺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8-06-01~2018-06-08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大學畢業。 (3)熟諳電腦文書作業系統操作能力。 (4)具品性端正及服務熱忱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且未受懲戒處分者,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不得任用消極條件。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社區發展.表揚活動.獨居老人.活動中心經管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所(438臺中市外埔區六分路39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將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相關經歷證明(無則免附)及切結書.簡歷報名表(內含照片,日夜間連絡電話,自傳不可空白,請簡要自述後經本人簽章),簡歷報名表請於本所網站(http://www.waipu.taichung.gov.tw/)機關徵才處自行下載使用,自即日起至107年6月8日(五)止(郵戳為憑)掛號郵寄438臺中市外埔區六分路390號臺中市外埔區公所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4-26832216轉810,信封上請加註「應徵約僱人員(社會課辦事員列特考職缺職務代理人)」。 本項甄選由符合資格人員中擇優錄取,另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惟應徵者因不符資格或不符本公所用人需求時,得予從缺,資格不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本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僱用期限:
定期契約,本職務為社會課辦事員列特考職缺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通知到職日起至10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任用計畫錄取人員遞補前1日止(預計 2018/06/19 ~ 2019/03/30)
,即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解除代理 亦不得要求留用。
待遇:月薪3等220薪點,約新臺幣27,434元,須扣勞保.健保.離職儲金自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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