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 徵求 技士~2018-06-14

徵才機關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地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6-07~2018-06-14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考試合格之人員。
二、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國內外大學畢業,具都市計畫、地政、市政、土木、建築、都市設計及不動產相關研究所碩士以上學位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土地資產管維及參與規劃開發等業務。
二、辦理住宅資訊蒐集、統計等業務。
三、其他住宅或臨時交辦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10556臺北市八德路2段342號
聯絡E-Mail coverletter@cpa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敘部審定函、考績通知書、工作經歷或證照等證件影本,於107年6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營建署人事室(請註明應徵職務:土地組地政職系技士職務),聯絡電話:(02)8771-2422 陳小姐或業務單位(02)8771-2899連先生。
二、相關履歷表及具結書,請至本署最新消息公開徵才應徵本署職缺人員填寫表格下載區下載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1070&Itemid=58
三、本職缺應徵人員可將履歷表email至(coverletter@cpami.gov.tw)信箱,另啟用應徵人員調閱簡歷功能,請應徵人員於107年6月14日前至(https//:ecpa.dgpa.gov.tw)人事服務網以自然人憑證登入『DK.簡歷工作內容登錄及授權』,設定開放授權本署調閱個人簡歷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於一個月內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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