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8-01-04~2018-01-10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有公文作業能力及熟悉電腦辦公室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 (三)任事積極、樂觀進取。 |
工作項目 | 辦理秘書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180號 |
聯絡E-Mail | tptp@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簡歷、最高學歷證書、相關證件及自傳,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法務部矯正署秘書室約僱人員」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於107年1月10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180號法務部矯正署人事室收。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署網站公告 (五)工作期間自簽約報到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如有報名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3)3188309莊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3)3188586蕭專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