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馬公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17-10-25~2017-11-01 |
資格條件 | (一)任現職滿1年,並具委任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及現職經銓敘審定合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限制情事者。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及網際網路操作能力者。 (四)未具雙重以上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般行政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馬公高級中學」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36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檢具證明文件資料影本(各1份):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現職派令影本。 (四)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5年內考績通知書影本(無則免附)。 (六)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 (七)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並簽名、請務必填寫連絡方式)、(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 (八)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者免繳)。 (九)面試甄選資料表1份(請逕至本校網站首頁公告區下載,並以電腦繕打後列印為A4紙本1份隨證件併附,另將電子檔e-mail至 mk0009@mksh.phc.edu.tw信箱) (十)以上證件、資料均請縮放至A4規格依序裝訂。 二、報名方式: 請於本(106)年11月1日(星期三)下班前,將前開證件及資料影本親送或逕寄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369號「國立馬公高中人事室」收(請注意應於11月1日下班前寄達或送達,並非郵戳日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書記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