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馬公高級中學 徵求 書記~2017-11-01

徵才機關 國立馬公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17-10-25~2017-11-01
資格條件 (一)任現職滿1年,並具委任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及現職經銓敘審定合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限制情事者。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及網際網路操作能力者。
(四)未具雙重以上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般行政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馬公高級中學」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36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檢具證明文件資料影本(各1份):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現職派令影本。
(四)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5年內考績通知書影本(無則免附)。
(六)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
(七)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並簽名、請務必填寫連絡方式)、(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
(八)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者免繳)。
(九)面試甄選資料表1份(請逕至本校網站首頁公告區下載,並以電腦繕打後列印為A4紙本1份隨證件併附,另將電子檔e-mail至 mk0009@mksh.phc.edu.tw信箱)
(十)以上證件、資料均請縮放至A4規格依序裝訂。
二、報名方式:
請於本(106)年11月1日(星期三)下班前,將前開證件及資料影本親送或逕寄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369號「國立馬公高中人事室」收(請注意應於11月1日下班前寄達或送達,並非郵戳日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書記職務」。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