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警察局 徵求 技佐~2018-12-12

徵才機關 花蓮縣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電信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18-11-30~2018-12-12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無限制轉調情事,具電信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不含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各類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及警察機關、警察大學現職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防情通訊設備之規劃、修護、保養及器材補給。
二、各警報臺防情通訊設備維護、保養之督導、考核。
三、支援及協助各警察機關防情通訊設備檢修。
四、防情專用無線電信證照之申請、換發。
五、防情通訊人員之教育訓練及督導。
六、協助防情傳遞及警報發放。
七、其他有關防情通訊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市府前路2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填寫報名表(請至http://www.hlpb.gov.tw/人事公告下載)並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聯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各1份(於前項文件影本正面右下方請親自簽名蓋章)。
二、於107年12月12日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花蓮市府前路21號花蓮縣警察局人事室(張君翊)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電信工程技佐」職缺,聯絡電話(03)822-7417。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另行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本職缺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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