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9-02-15~2019-02-21 |
資格條件 | (一) 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符合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建築工程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彰化縣溪湖鎮青雅路58號) |
聯絡E-Mail | ch43@ems.chihu.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終身學習研習紀錄、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書及學分認定證明等,(以上證件均附影本),依序裝訂成冊,證件未附者不予計分。 (二) 親自或委託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向溪湖鎮公所人事室報名。(地址:彰化縣溪湖鎮青雅路58號,電話04-8852121轉分機229邱先生)。 (三) 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報名截止日期:108年2月21日止。另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視用人需求,辦理面試事宜。 (五) 未獲通知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