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7-03-21~2017-03-27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院校以上學校法、商學院相關科系畢業。 二、熟悉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英語能力尤佳。 三、工作態度積極進取、細心、耐心、服務熱忱,並能配合調整業務者為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外貿相關業務。 二、區內事業通關協調及貨物進出管理事項。 三、區內事業管理費之審核、徵收、核銷及催收。 四、辦理管理費收費統計分析與相關規定修訂事項。 五、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435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 |
聯絡E-Mail | yun0829@epz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有意者請先至「本分處網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http://www.epza.gov.tw/harbor/list.aspx?pageid=9635a6e58c4a5216)下載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甄選約僱人員報名表,填妥資料後,電子檔E-mail至yun0829@epza.gov.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及姓名。 2.另須檢具紙本表件資料計有:履歷表(須含照片、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其他與工作項目相關證件影印本(無者免附),於106年3月27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人事室收,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3.僱用期間: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代理理由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4.聯絡電話:04-26581215#681曾小姐。5.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6.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