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外交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簡任第12職等 |
職稱 | 參事 |
職系 | 外交事務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視情況增列候用人員1名(候用期限為甄選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4-17~2018-04-19 |
資格條件 | (一)具國內外外交、政治、經濟、國貿、企管相關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歷。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備簡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 (三)曾派駐外機構服務10年以上,且曾擔任駐外機構副參事(或相當層級)以上職務。 (四)具備外交、國際事務或經貿談判專長並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國際合作、WTO業務及督導國合會、駐外技術團業務。 (二)辦理政策性貸款海外工業區業務。 (三)協助台商赴友邦投資及全球布局。 (四)舉辦國際性商展。 (五)協調本部與其他機關之合作業務。 |
工作地址 | 外交部(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
聯絡E-Mail | ycchang02@mof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含簡要自述)、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104年-106年)、獎懲等資料影本,於本(107)年4月19日(含)前郵寄至10048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外交部人事處收(以郵戳為憑,恕不退件),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外交部參事」。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格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聯絡人:人事處張小姐(02)2348-27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