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 徵求 參事~2018-04-19

徵才機關 外交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12職等
職稱 參事
職系 外交事務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視情況增列候用人員1名(候用期限為甄選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4-17~2018-04-19
資格條件 (一)具國內外外交、政治、經濟、國貿、企管相關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歷。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備簡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
(三)曾派駐外機構服務10年以上,且曾擔任駐外機構副參事(或相當層級)以上職務。
(四)具備外交、國際事務或經貿談判專長並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國際合作、WTO業務及督導國合會、駐外技術團業務。
(二)辦理政策性貸款海外工業區業務。
(三)協助台商赴友邦投資及全球布局。
(四)舉辦國際性商展。
(五)協調本部與其他機關之合作業務。
工作地址 外交部(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聯絡E-Mail ycchang02@mof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含簡要自述)、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104年-106年)、獎懲等資料影本,於本(107)年4月19日(含)前郵寄至10048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外交部人事處收(以郵戳為憑,恕不退件),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外交部參事」。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格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聯絡人:人事處張小姐(02)2348-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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