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徵求 約僱人員~2017-08-04

徵才機關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擇優儲備候用人員若干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17-07-24~2017-08-04
資格條件 報考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以報名截止日為準),男性須服兵役期滿(或免役)並持有退伍證明文件。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持有證明文件者。
(三)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五)具法院相關工作經驗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甄試類別:儲備一般約僱人員。
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一律通訊報名。
(二)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06年8月4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報名地址:36052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149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人事室。(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儲備約僱人員字樣)
(四)聯絡電話:(037)330083分機512 趙小姐。
(五)簡章備索:請至司法院徵人啟事網站或本院網站下載甄試簡章及報名表。網址分別為:http://www.judicial.gov.tw、http://mld.judicial.gov.tw。
工作項目 代理書記官、執達員、錄事、庭務員等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待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附表「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及「司法院暨所屬各法院約僱錄事、庭務員支酬標準」支給。
工作地址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14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應繳證件:報名資料文件請以A4格式製作,並依下列順序排放,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退件;俟錄取後於報到日繳驗相關證件正本,如發現證件係偽造、變造者,取消錄取資格,已僱用者,即予解僱。
(一)報名表1份(請自行下載,並黏貼最近3個月2吋脫帽正面半身照片1張)。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影印貼於規定之位置)。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學歷證明影本1份。
(四)退伍證件或免服兵役證件影本1份。(女性免繳)
(五)若具身心障礙身分者,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1份。(無則免繳)
甄試科目及計分標準:
(一)筆試:1.國文(作文):佔總成績30%。2.法律常識:是非題或選擇題,共40題,每題2.5分,佔總成績30%。
(二)電腦中文(看打)輸入測驗(不計分),惟每分鐘打字未達30個字以上,不得參加口試(本院提供倉頡、注音、大易、無蝦米、自然、追音、新注音等輸入法,使用其他輸入法者,請於甄試當日攜帶正版軟體)。
(三)口試:佔總成績40%,就應試人精神、儀表、表達及一般常識等項目測驗。口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甄試日期、時間、地點及應試人員名單:
符合參加甄試人員,本院將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司法院網址: http://www.judicial.gov.tw、本院網址:http://mld.judicial.gov.tw/),請自行上網查詢甄試日期、時間、地點,本院不另書面或電話通知。逾時未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應試當日,請持身分證正本及健保卡(或駕照)雙證件以供查驗,未攜帶者不得參加考試。
甄試結果及錄取名額:
甄試結果將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公告,視成績擇優儲備候用人員若干名;但甄試結果,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候用人員自榜示錄取之日起於本院有進用需求時依序遞補通知報到,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得優先予以進用,於下次同類型甄試放榜之日未獲僱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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