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力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11-19~2019-12-20 |
資格條件 | 1.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電力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2.大學以上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4.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
工作項目 | 1.本校高低壓供電及發電機設備之管理維護。 2.空調設備及照明燈具設置及管理維護。 3.校園節能管理。 |
工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總務處 |
聯絡E-Mail | albeelo@ntut.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 1、報名期限於108年11月19日至108年12月20日止。 2、報名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1)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 2職員甄審 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職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填妥後請於報名期限內以電子檔(pdf檔)寄送至albeelo@ntut.edu.tw。 (2)另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3)完成授權後,後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附件: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等相關資料(以上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審,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若有相關疑義,請電洽人事室羅小姐(02-2771-2171#1608)。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