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技士 |
職系 | 天文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備取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內)。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8-20~2019-08-25 |
資格條件 | 1、具大學以上畢業資格,曾修習天文學相關科目或具天文觀測經驗者尤佳。 2、處事細心,服從負責,品德端正,善於溝通協調,無不良紀錄。 3、具備word、excel等文書處理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各款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工作內容:天文資訊編譯、天象預報、天文觀測、協助活動及臨時交辦事項等。 2、約僱期間:自甄選確定僱用日起至108年特種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前一日止(約109年3月下旬)。 3、約僱報酬: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4,916元。 |
工作地址 | 報名時間及方式: 自即日起至108年8月25日止,備齊應繳證件(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本人之電話)後以限時掛號郵寄本館人事室收(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郵遞區號11160),信封上請註記「應徵約僱技士」字樣,於報截止日前(寄)送本館,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電洽人事室(聯絡電話02-28314551轉105)。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繳驗表件:報名表、切結書及具結書請至本館網頁http://www.tam.gov.taipei/公告資訊/最新消息下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資料不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另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一、甄選報名表(如附表1,請務必附簡要自傳及於「報名者簽章」處親自簽名,否則視為證件 不齊),並請貼妥最近六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照片1張。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切結書(如附表2)。 六、具結書(如附表3)。 甄選方式:擇優通知面試,報名未符資格及面試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甄選時間及地點:俟書面審查資格文件並確認符合報名資格後,將擇優電話通知應徵人員。 應徵人員如成績未達標準,本館可斟酌情況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