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灣高等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聘用 |
| 職稱 | 法官助理(財務金融、會計專長)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03~2026-03-03 |
| 資格條件 | 請參閱司法院及臺灣高等法院網站「徵人啟事」欄之法官助理招考簡章及報名表) 職缺:(財務金融、會計專長)儲備法官助理 報考資格:中華民國國民,經公(私)立大學(含學院)以上畢業,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由本院擇優列入筆試人員名單: (一)具財稅、會計等相關商管系所學士以上學歷資格者。財稅、會計等商管系所學士係指會計、會計與資訊科技、財稅、財政、金融、國貿等商管系所學士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男女不拘,未具雙(多)重國籍,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居住證,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 10年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條、第27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四)具備會計、金融相關證照尤佳,如會計師、記帳士、相當高考等級類科及格者。 錄取名額:依甄試結果擇優列入儲備名冊,遇缺按名次依序遞補遴聘 筆試及口試日期、地點:將俟資格審查作業辦理完竣後另行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徵人啟事」欄。 筆試科目:應試專業科目「財務分析與證券交易法規」1科,共40題選擇題,合計100分。筆試成績經本院擇優錄取者,另行通知參加口試;如筆試、口試規劃為同一天舉行時,應試人員逕予參加口試。徵人啟事」。 |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法官辦理訴訟及非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或財報、稅務問題之分析、案件資料之蒐集。 (二)協助法官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 (三)協助法官校對裁判書。 (四)協助製作、傳輸、提示電子卷證。 (五)其他交辦之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大廈(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33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簡章及報名簡歷表索取方式:請至司法院或臺灣高等法院網站「徵人啟事」欄內下載,網址如下: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臺灣高等法院網址:http://tph.judicial.gov.tw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3日(星期二)止,一律採通訊報名,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33號,臺灣高等法院人事室一科蔡科員收。(請於信封註明『報名財務金融法助甄試』字樣) (三)聯絡電話:(02)2371-3261轉2326或(02)2382-07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