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徵求 約僱人員~2026-01-16

徵才機關 行政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1-02~2026-01-1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主修性別、社會、勞工、企管、外文(英語)等領域為佳。
2.曾辦理婦女權益(CEDAW)、性別、人身安全、國際交流等相關業務或研究經驗者,以及有政府部門工作經驗者為佳。
工作項目 1.部會及地方政府性別平等相關政策法案、計畫之綜合規劃及督導。
2.性別主流化相關工作推動。
3.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其施行法相關業務推展。
4.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權利保障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
聯絡E-Mail chlin3@ey.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係本院性別平等處助理員留職停薪期間之約僱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至116年10月26日止或代理原因消失前1日止。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晉用後不適任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2.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 】,並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另請上傳照片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及測驗(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3林小姐。
4.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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