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竹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05~2026-02-13 |
| 資格條件 | 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1.高中職(含)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2.需能配合假日或夜間協助行政庶務管理等。 3.具備判讀分析公文書函件等要旨重點之能力。 4.具汽、機車駕照尤佳。 |
| 工作項目 | 1. 勞工及青年處環境清潔及身心障礙者就業綜合大樓場域管理等工作。(以週三為例假日,週二或週四為休息日,需支援夜間場地管理)。 2. 協助勞工及青年處相關行政庶務管理、聯繫等事宜。 3. 協助公文函件等之收發、登記、分送、傳遞等事宜。 4. 其他交辦事項。 5. 月薪31,449元 |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 新竹市東區龍山西路99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具履歷表、自傳(請詳述)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等資料各1份(若係國外學歷證書應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2.於115年2月13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300 新竹市東區龍山西路99號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綜合事務科收」,並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24900#808。 3.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4.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擇優增列候補至多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5.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