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薪資38,948元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2-12~2025-12-15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無民俗禁忌且可於清明重大節日及重要連假配合加班者尤佳。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具備中文打字且熟稔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鄉公共造產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殯葬管理所。 |
| 聯絡E-Mail | cyhgc510@mail.cyh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履歷表、最高(相關)學歷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證明、專業證照、退役資料、語言檢定證明等,無則免附),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以PDF電子檔格式完整上傳,並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所調閱。 (二)或於114年12月15日前郵寄前述文件至「嘉義縣民雄鄉中樂村文化路7號嘉義縣民雄鄉公所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郵寄以郵戳為憑),未錄取者如須退件,請自附回郵信封,未附者恕不退件。 (三)以上方式擇一即可,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四)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採書面審查或擇優通知面試(另行通知);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職務僱用期限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如經費來源不足、僱用原因消失或僱用期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七)詳細相關業務請洽殯葬管理所鍾所長05-2262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