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博物館 徵求 專案助理~2021-04-16

徵才機關 國家人權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專案助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4-09~2021-04-16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國內外中外文學、歷史學、檔案、圖資、法律、社會學、政治學、博物館等相關系所畢業,具碩士學位者。
(三)圖書館、檔案館、文物館或展示館等相關工作經驗以及公務機關公文行政經驗優先;如有出版業務、影像拍攝製作管理或承辦委外標案經驗者尤佳。
(四)熟悉電腦文書軟體作業。
(五)工作積極進取,認真負責、富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工作項目 (一)承辦委託人權相關口述影像及紀錄片拍攝計畫業務。
(二)本館出版品承辦委製相關業務。
(三)承辦委託相關人權議題調查研究計畫案。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國家人權博物館典藏研究及檔案中心)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薪資範圍:新臺幣37,909元起(具有公務機關(構)、公立學校之服務年資,且服務成績優良,並有證明文件者,得按年提敘薪級,最高提敘二級。提敘年資之採認,以曆年制、學年制或會計年度制為採計基準。但畸零月數均不予併計。本館臨時人員每年依年終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及晉薪)
(二)聘期:到職日至110年12月31日。(本職缺為「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四期)計畫」職缺,期程至112年12月31日止)
(三)新進試用:新進人員試用期間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成績合格者,依規定予以正式僱用;不合格者,停止僱用,其工資發放至停止試用僱用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意者請至本館網站https://www.nhrm.gov.tw/選擇:人權現場/最新消息/最新公告/徵才公告「本館典藏研究及檔案中心專案助理徵才」下載「國家人權博物館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並檢齊1.國家人權博物館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相關工作經歷文件(無則免附)、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5.其他(如役畢或免役證明文件、語文檢定證明文件),前述資料均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於110年4月16日前逕寄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典藏研究及檔案中心(一律通信報名,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記「應徵國家人權博物館典藏研究及檔案中心專案助理」。
(五)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本館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七)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八)洽詢電話:(02)2218-2438轉339田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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