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大社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1-07-23~2021-07-30 |
資格條件 | (一)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者。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形。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或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地政業務之處理。 (二)耕地三七五租約管理。 (三)祭祀公業、宗教禮俗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81547高雄市大社區自強街1號 |
聯絡E-Mail | liuelena@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徵才及人員應徵採線上辦理,請應徵者先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更新個人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含簡要自述及附貼近期照片)後,經由「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依指示填入相關資料。 二、請於公告期間內上網應徵,並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3年(107-109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書)等影本(影本請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或蓋章),或將上開證明資料電子檔,於110年7月30日(星期五)前傳送至本所人事室承辦人信箱(liuelena@kcg.gov.tw),請自行設定讀取回條,信件主旨請註明姓名及應徵課員職缺。 三、以上資料不全經通知補正未補正者,視為資格不符。 其他事項: 一、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得視疫情需要辦理視訊面試),個人證件如有偽造,經發現立即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 二、本案視需要得增列備取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三、經甄選錄取人員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