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九職等(或警正一階)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海巡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26~2021-04-29 |
資格條件 | (一) 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碩士畢業(警察人員應經警察大學或警官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 (二) 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以上及格。 (三)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九職等(或警正一階)合格實授滿5年以上。 (四) 近5年內具海域海岸刑事、情報及調查等偵防實務工作經驗並熟稔偵防施政策略、施政計畫及專業訓練等相關業務者優先錄取。 (五) 品操限制: 1、 近5年未因品操風紀受任何行政懲處。 2、 近3年未因工作疏失一次受記過二次以上行政懲處或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受懲戒處分或涉案經偵查提起公訴或判決有罪。 3、 未因涉案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 (六) 最近5年年終考績皆列甲等。 (七)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督辦本署情報組第四科業務。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296號。 |
聯絡E-Mail | joan5678@cg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應徵,說明如下: (一) 請確實至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核對個人資料及登打簡要自述,依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銓敘部最近一次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它與所訂資格條件相關之證明文件等檔案。 (二) 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將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將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 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報名。 (四) 連絡電話:報名問題請洽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人事室盛小姐,電話02-2239-9201分機266733;工作內容及職務問題請洽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情報組聯絡人王小姐,電話02-2239-9201分機266318。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