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12-01~2020-12-07 |
資格條件 |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工友。 (二)高中職(或同等學歷)以上畢業。 (三)積極任事、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四)身體健康,經醫療院所體檢合格,足以勝任工友勤務者。 |
工作項目 | (一)公文、卷宗等遞送工作。 (二)辦公室環境清理維護。 (三)一般庶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1號 |
聯絡E-Mail | sunday@mail.judicia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薪俸待遇:月薪新臺幣25,365元至31,895元(薪點90點至150點,依個人服務年資 核定辦理),餘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勞動基準法及工友管理要點等辦 理。 ◆◆報名方式及檢附證件: (一)報名日期:請於109年12月7日下午5時30分前送達或以掛號方式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至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1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總務科李書記官收,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工友甄選」。 (二)應檢附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近3個月內經歷醫療院所體檢表正本。 (4)最近3年考核證明書影本。 (5)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 (6)男性須檢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7)相關技術執照或其他工作資歷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各項文件於參加遴選時,均應提出正本供審查,並請以A4紙 張格式依據裝訂,資格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資格條件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甄選日期另行電話通知)經甄 選錄取並經同意移撥之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院通知 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未獲遴選錄取或逾期報到者,恕不退件。 ◆◆本次甄選聯絡人:總務科李書記官,電話:02-28333822轉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