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幫工程司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3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0-11-19~2020-12-11 |
資格條件 | 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捷運系統之自動收費設備等系統工程之規劃設計、研究、管理等事項。 二、負責自動收費系統之規範及發包文件之訂定、審核、管理等事項。 三、辦理機電工程有關業務協調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
聯絡E-Mail | amy0220@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徵才期間:自109年11月19日至109年12月11日(郵戳為憑) 報名方式: 一、現職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且不可空白及日間可連絡電話與個人電子郵件帳號)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局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並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份銓審函(及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文檢定證書、專業證照(如採購專業合格證書)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以上資料請經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或蓋章)後上傳至附件處。 二、非現職人員請以郵寄方式辦理,並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每筆經歷及銓審資料須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並請註明日間可連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1份派令、最近1份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文檢定證書、專業證照(如採購專業及格證書)等影本1份(以上資料請經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或蓋章),依序排列並以A4格式影印裝訂,於徵才期間郵寄「高雄市苓雅區802四維三路2號10樓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報名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三、未依前述規定檢附備齊證件及逾期恕不受理。。 甄選方式: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或測驗,成績未達7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若均無適當人選,則予以從缺;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未錄取者不予通知。 聯絡人:陳小姐 電話:07-3368333#3735 注意事項:本次甄選,本局得增列6名列冊候用,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