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徵求 科長~2020-07-17

徵才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會計人員(非主辦)
官職等 薦任第九職等(預估缺)
職稱 科長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7-10~2020-07-17
資格條件 (一)同序列非主辦(管)及次一序列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熟諳公務及基金預、決算編製、內部審核、熟悉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三)具溝通協調及領導能力。
工作項目 辦理歲計、會計、統計、內部控制及主計相關業務暨交辦事項。(本職缺為預估缺)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8樓
聯絡E-Mail enid@fs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及登打簡要自述,依「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
2.請於公告期限內,透過eBAS首頁點選「外補職缺公告」,連結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料(所附資料不齊者恕不計分):
(1)資績評分表
(2)最高學歷證件
(3)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如有會計師或國際政府稽核師等職業證照,亦請一併檢附)
(4)現職派令
(5)銓敘部最近一次銓審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獎懲令及最近5年訓練進修紀錄(訓練進修部分請檢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網站下載訓練時數及「eBAS/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個人通過認證紀錄,未上傳者不以1.5倍計算。)
(7)語言能力證明(通過英語及國內現行有公信力認證之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能力測驗並領有合格證書者,請檢附證明文件)
3.本次甄選經初審合格者,依共同選項及個別選項「職務歷練」、「訓練及進修」與「語言能力」項目之分數,配合逐級陞遷之優先順序擇優遴選參加應試序列,視需要逐級擇取積分較高5人以上進行面試。
4.本次甄審除正取1名外,另視成績酌增備取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聯絡電話:02-89680757 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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