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市榮民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第三職等220薪點 |
| 職稱 | 約僱書記(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名(得依需要列候補至多 2 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內)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21-06-22~2021-06-28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相關經驗尤佳。 2.須配合度高,具備文書能力,熟悉電腦及 Office 等操作應用。 3.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4.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及第 28 條各款情事。 |
| 工作項目 | 1.單一窗口櫃台服務(一處收件、全程服務)。 2.榮民證、遺眷家戶代表證、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權益卡。 3.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東區育樂街88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僱用期限: 錄取通知報到日起至 111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本處報到前 1 日止(約 111 年 3 月)或僱用原因消失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2.薪資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第三職等 220 薪點計酬支給,折合新台幣 27,434元/月。 3.報名期限:110 年 6 月 22日起至 110 年 6 月28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4.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不受理現場收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書記(職務代理人)」,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5.報名表件請郵寄至:70145 臺南市東區育樂街 88 號人事室收。 6.報名應繳表件如下,請依序裝訂檢附: (1)「臺南市榮民服務處-職務代理人/約聘僱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處首頁 > 訊息公告 > 最新消息,下載使用填寫 ,網址https://www.vac.gov.tw/vac_service/tainan/lp-1544-113.html)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記僅供身分證明用)。 (4)榮民證影印本(非榮民免附) 7.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資格不合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料恕不寄還,應徵者如須檢還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8.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9.甄選錄取者,由本處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處理。 10.聯絡人: 莊小姐,連絡電話 06-2741981 轉 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