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31~2021-06-07 |
資格條件 | 1、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已敘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2、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4、具水電設備維護修繕管理等相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市府大樓高、低壓電氣及空調設備維護、修繕管理業務。 2、協助給排水、消防等相關設備維修管理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 |
聯絡E-Mail | ema75223@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線上應徵:請於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請附相片並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請務必於履歷中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 2、上傳相關證明文件: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其他專業證書(如語文檢定證書、採購專業及格證書)等正本完整上傳(如為影本需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名)。 3、逾期或資料不全不予受理,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 4、受理110年5月31日前已限制轉調期滿之人員報名參加。 5、資歷審查合格者由本處擇優通知面試。 6、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7、聯絡⼈:陳宣廷 電話:(07)3373038 8、備註:經甄選⼈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