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0-01-14

徵才機關 臺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1-08~2020-01-14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戶政櫃台工作一年以上經驗。
2因業務需要,本所同仁必須於午間及夜間延長上班、假日結婚登記及加班及輪(值)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者。
4.工作積極、學習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工作項目 1.戶政櫃台案件受理。
2.自然人憑證。
3.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具履歷表(含照片、日夜間聯絡電話)、最高學歷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影本(或離職證明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請於109年1月14日前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達本所(以本所收發收件日期)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戶籍員"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聯絡人:人事室林小姐(電話02-23587877轉116)。三、本次徵選由本所擇優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應徵資料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如無適當人選亦得不錄取。四、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1 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 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五、本職缺為留職停薪職缺,薪資250薪點約31,175元(尚需扣除勞健保費),僱用期間自109年2月3日至109年11月20止,僱用期間如遇僱用原因消失,應即解除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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