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比照約僱5等 |
職稱 | 業務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預估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7~2023-07-21 |
資格條件 |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歷。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內容: 1.委託民間執行違規拖吊業務及保管業務。30% 2.處理違規佔用申訴案件。30% 3.辦理佔用婦幼專用車格違規舉發。30%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二)待遇:月薪36,316元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7、8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7樓,桃園市政府交通局人事室收,並請於112年7月21日17時前寄達或送達。 二、需檢附甄選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證件及本職缺公告各1份,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停車管理工程科比照約僱5等業務助理及日夜聯絡電話】),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上述甄選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自行下載附件並繕打內容後,逕傳王小姐10035807@mail.tycg.gov.tw(03-3322101轉6854)。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相關事項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另視成績增列備取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 五、不符職務需求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854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