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徵求 稽核~2023-07-10

徵才機關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稱 稽核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預估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04~2023-07-10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經濟、會計、商學等相關系所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須無限制調任情事者),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9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四、具公務、基金及駐外會計業務經驗,熟諳主計相關法規及採購法者尤佳。
工作項目 預算編製及分配、經費動支審核及內部控制制度等主計業務。
工作地址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聯絡E-Mail hc.chang@trade.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下列2項線上報名程序,任何1項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放棄應徵。。
(一)線上報名(一):「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訊網」:【http://www.trade.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正式人員】,操作方式可參考系統操作手冊。
(二)線上報名(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檢附下列文件掃描後上傳。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使用現職人員應徵功能,末頁自傳請記得簽名後掃描上傳)。
2、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否則亦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現職服務機關派令影本。
5、現職或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
8、英語檢定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
二、注意事項及聯絡方式:
(一)報名履歷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前述證明文件以供查核,未檢附者視同未具該項學歷、經歷或檢定等資格,如填寫不實(包括應填而故意不予填寫之資料)或偽造,須自負法律責任,本局得查核屬實後視為不符應徵資格。報名資料完整且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另遇報名人數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二)經通知甄試並成績合格者,正取1名並得依成績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不足額亦不錄取。甄選結果將公布於本局線上報名之「職缺公告區」,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電話:02-23977457人事室張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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