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研究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8~2025-05-05 |
資格條件 | 一、應符合以下學經歷條件之一: (一) 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具有碩士學位者(心理、諮商輔導、社工、護理、公共衛生、犯罪預防等相關科系尤佳)。 (二) 國內外大學畢業(心理、諮商輔導、社工、護理、公共衛生、犯罪預防等相關科系尤佳),並具有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三、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四、具精神衛生行政、精神醫療或公務機關行政等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第1款及第11款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六、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一) 協助藥酒癮防治業務之規劃及辦理。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7樓(心理健康司) |
聯絡E-Mail | moyhua@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5月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應備資料: (一)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全時專任,並須註明工作起迄期間,如:離職證明、服務證明書)。 (三) 其他有利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專業證照)。 (四) 以上資料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系統。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月支報酬:新臺幣4萬4,280元;具業務相關之護理師、心理師、職能治療師及社會工作師專業證書者,得增加每月2,000元。 五、進用日期:自報到日起進用。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為5個月內。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440許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