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7等至8等 |
職稱 | 課長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28~2025-05-10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經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具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綜理農業課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
聯絡E-Mail | 10003667@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網路24小時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114年5月10日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並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最近銓敍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或語言能力證明等資料掃描後上傳(全部文件請掃描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恕不退還所寄送資料。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所人事林主任(聯絡電話:03-5802204分機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