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徵求 聘用社會工作員(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2025-10-22

徵才機關 新竹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社會工作員(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5-10-14~2025-10-2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畢業且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具1年以上社會工作實務經驗。
3.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能力。
4.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工作項目 1.獨居老人關懷服務。
2.緊急救援系統服務。
3.敬老卡採購業務。
4.個案訪視(含備勤輪值)。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社會救助與老人福利科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之證明文件(如 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社會工作師證照、1年以上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
2.進用期間 : 實際到職日至列114年地特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約聘人員於約聘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自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於114年10月22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樓 羅嬿青小姐 收」,並請註明「聘用社會工作員(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52386轉201羅小姐。
4.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5.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6.敘薪標準:每月六等312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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