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基隆市立百福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5-10-16~2025-10-22 |
資格條件 | 1.現任公務人員具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1.管理校產、財產管理、惜物網作業。 2.維修及保管總務處各項設備與辦公用品。 3.協助標案、請購、核銷等業務。 4.飲用水及水質管理。 5.辦理學校總務處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立百福國民中學(基隆市七堵區福五街1號) |
聯絡E-Mail | wky881205@yahoo.com.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及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於114年10月22日(星期三)止e-mail至wky881205@yahoo.com.tw,並請來電確認(02-24511158分機50吳小姐),逾期不予受理。 2.本校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