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按時計資~2025-06-05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無資位
職稱 按時計資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5-26~2025-06-05
資格條件 1.限中華民國國籍須年滿18歲、品德良好,無不良紀錄者(具文化藝術展覽導覽經驗者為佳)。
2.需配合館舍週休假日及國定假日排班輪值導覽工作,並能配合支援館方庶務行政業務。
工作項目 1.各項導覽服務,包含常設展/特展導覽、團體預約及臨時參訪團接待及導覽等。導覽時間以團體需求為原則。
2.教育推廣課程(含線上)規劃設計與執行,包含常態課程教學及節慶DIY活動,並協助學習單及教具開發執行等。
3.受理導覽預約、團體觀影計畫、教育推廣活動等報名事宜;導覽及DIY課程人次統計、表單製作等行政作業。
4.教育推廣相關活動客群開發與宣傳。
5.協助館內活動辦理與支援。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以上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02)29683600分機276 莊小姐。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15號(府中15)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應徵方式:請於114年6月5日17:00前將以下文件電子檔E-mail至fzfifteen@gmail.com(以電子信箱寄出時間為憑),並於信件主旨註明「導覽員-應徵者姓名」,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1)履歷表:請下載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下載(網址: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index.jsp),路徑:「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勿附相片」並詳實填寫,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報名表末親自簽名或蓋章。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國外學歷翻譯本需經公證)。
(3)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所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資料若提供不實,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
3.工作期間: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爲一年一聘,經年終考核優良者,次年將優先續聘。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4.工作時間:
(1)周末及國定假日皆須配合排班,早班9:00-13:00及午班13:00-17:00,連排兩班者中間須休息1小時不予計薪。
(2)正常工作時間每日至少連續4小時,至多8小時,每月不得超過168小時,並得視實際需要配合加班。
(3)每週排班3-5天,上班日期及日數以甲方排定之班表為準。
(4)館方得視實際需要配合彈性調整工作時間,如午休時間、培訓課程或其他館方臨時性任務。
(5)待遇福利: 按時計資,按月支給。新進人員時薪以勞動部公告之「基本工資」計算。試用期3個月後並經考核通過者,得調整為每小時215元。
5.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三親等(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者,請勿應徵。
6.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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