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職代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21~2025-05-29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具地籍測量專業訓練或任地政、地籍測量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三) 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無國籍法第20條規定情形。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情形。 (五) 男女不拘。 |
工作項目 | 辦理土地複丈、建物測量及上級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轄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5月29日前檢附個人履歷表,含二吋脫帽正面照片、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個人經歷、自我介紹等,寄至本所辦理報名(地址: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聯絡電話:04-25886008分機57,證明文件請用影本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 (二)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正取人員經機關通知錄取,應於通知後3日內完成報到程序。 (四)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僱用期限:自僱用之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六)月薪:約新臺幣30,60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