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簡任第11職等或警監3階 |
職稱 | 副處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05~2025-09-09 |
資格條件 | (一) 現敘簡任第10職等或警監4階以上,且合格實授滿5年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具國內外大學研究所碩士(含)以上學歷。 (三) 具海洋領域相關工作,熟稔海洋政策及重點發展方向,並駐外2年以上,具有國際合作及涉外事務理經驗。 (四) 具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能力。 (五) 具有領導、溝通、協調、研析、規劃、執行等能力。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
工作項目 | (一) 海洋國際公約及相關法制、國際情勢之研析及統合協調。 (二) 海洋相關國際會議、合作發展策略等事務之監督及管理。 |
工作地址 | 海洋委員會國際發展處(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 |
聯絡E-Mail | chikuwa@o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於114年9月9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及填寫自傳,並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英檢證明及其他任用資格證明等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 (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或未符合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方式:07-3381810分機261719郭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