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 徵求 副處長~2025-09-09

徵才機關 海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11職等或警監3階
職稱 副處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09-05~2025-09-09
資格條件 (一) 現敘簡任第10職等或警監4階以上,且合格實授滿5年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具國內外大學研究所碩士(含)以上學歷。
(三) 具海洋領域相關工作,熟稔海洋政策及重點發展方向,並駐外2年以上,具有國際合作及涉外事務理經驗。
(四) 具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能力。
(五) 具有領導、溝通、協調、研析、規劃、執行等能力。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工作項目 (一) 海洋國際公約及相關法制、國際情勢之研析及統合協調。
(二) 海洋相關國際會議、合作發展策略等事務之監督及管理。
工作地址 海洋委員會國際發展處(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
聯絡E-Mail chikuwa@o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於114年9月9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及填寫自傳,並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英檢證明及其他任用資格證明等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
(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或未符合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方式:07-3381810分機261719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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